發貨交接程序
交接清單要求:
A、快件交接清單應包括中轉渠道、運單號碼、快件類型(“文件”還是“包裹”)、件數、重量、目的地國家、品名、付款方式(“預付”還是“到付”)等內容,輕泡貨還應注明材積尺寸。中轉渠道指代理選擇的產品和服務類型,例如: DHL、UPS、TNT、FEDEX、國際專線等;運費到付的香港件必須在備注欄內注明到付金額,運費到付的國際快件請在備注欄內注明“運費到付C.O.D.”和具體到付金額。填寫快件交接清單時,不同中轉渠道、不同類型的快件應分開填寫。
B、交接清單隨附單證數量 專線件:交接清單一份并隨清單附上每票快件的運單一份;隨貨至少應有運單三份,包裹類快件應隨貨附發票三份。 國際件:交接清單一份并隨清單附上每票快件的運單一份;隨貨至少應有運單兩份,包裹類快件應隨貨附發票三份。 香港件:交接清單一份并隨清單附上每票快件的運單一份;預付件隨貨至少應有運單兩份,到付件隨貨至少應有運單四份。
C、采用一般貿易方式報關的D類快件,必須在交接清單、隨貨運單和貨物外包裝上做出明確標識,報關單證請用信封獨立包裝并妥善交付文捷快遞收貨人員。